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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雷锋锐意进取、团结协作的创新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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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锐意进取、团结协作的合作精神,是雷锋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雷锋精神中一个闪烁着光芒的,值得我们认真学习、探讨研究并发扬光大的具有时代意义的精神。创新进取是雷锋精神的特征之一,他把自己的生命融入到党和人民事业的整体之中,立志在平凡中干出不平凡的业绩,乐于做砌高楼大厦的“一砖一石”。雷锋同志用他自己的言行,表现了一个青年对待生活、工作的正确态度和实干精神,这种精神其实也正是雷锋精神的真实写照。

一、雷锋脚踏实地、永不满足的工作作风

雷锋处处以党的利益为重,从革命的需要出发,党指到哪里就到哪里,党叫做什么就做什么,在任何工作岗位上,都是勤勤恳恳,埋头苦干,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农业战线需要的时候,雷锋同志毅然地离开学校,走向农村,当社员、当拖拉机手。当工业战线需要的时候,他从湖南家乡奔赴东北鞍钢,当推土机手、当建筑工人。当国防战线需要的时候,他又报名参军,当一名普通的士兵,雷锋从入伍当新兵到当炊事员、驾驶员、班长,换了几个岗位。无论在什么岗位上,他都以对党、对人民、对祖国的无限热爱,对自己的工作充满热情和信心,表现出了脚踏实地、锐意进取的工作作风。

(一)在雷锋行为中体现的对工作的服从意识

保证听党的话,服从组织调配,这种强烈的服从、自觉意识,贯穿于雷锋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中。“革命需要我炸碉堡,我就去学董存瑞,革命需要我堵枪眼,我就去做黄继光”,集中表现了他在职业活动中的普通劳动者精神。

为了忠于党的事业,听从党的教导,雷锋用自己的行动践行了“党叫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决不讲价钱”的誓言。1959年8月30日,雷锋在日记中这样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