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及其瓦解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指出:“人们用以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方式,首先取决于他们已有的和需要再生产的生活资料本身的特性。这种生产方式……在更大程度上是这些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是他们表现自己生活的一定方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40]这表明,生产的方式和人类社会的发展紧密相关。一定的生产方式实际上表现着一定的社会生产力、社会发展阶段以及社会的性质。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也不例外。
从封建的生产方式过渡到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事件。在马克思看来,这一过渡大致有两种路径:一是生产者变成商人或资本家,他们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并与农业的自然经济的生产方式或行会制的手工业的生产方式相对立;二是商人直接支配生产。作为前者,才是革命性的道路;作为后者,“就它本身来说,它并没有引起旧生产方式的变革,而不如说保存了这种生产方式,把它当作自己的前提予以维持”[41]。这点只要对比一下以工业为主的英国和以商业为主的荷兰的发展就可以看出。因此,只有资本家主导生产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真正实现了对原有封建生产方式的革命性变革。
这就决定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开始就有两个特征。第一,它生产的产品是商品。换句话说,不同于其他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中,人们生产的产品主要是用来出售并由此获得其交换价值。不仅如此,在这一生产方式中,劳动成为雇佣劳动,劳动力成为可以出售的商品,这就意味着,工人自己作为商品的出售者,即自由的雇佣工人。这也就决定了“这种生产方式的主要当事人,资本家和雇佣工人,本身不过是资本和雇佣劳动的体现者,人格化,是由社会生产过程加在个人身上的一定的社会性质,是这些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物”[42]。第二,剩余价值的生产是生产的直接目的和决定性动机。不同于其他的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中,生产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对生产方式的不断调节,使其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从而使商品生产的时间(或者说生产商品所需的必要劳动时间)尽可能地缩减到当时的社会平均水平以下,以此获得更多的剩余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