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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客体分析方法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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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价值理论的兴起和发展是与实践标准讨论及其引发的思想解放运动相关联的,由于在当时的哲学理论体系中,确切地说,在通行的权威的哲学教科书体系中,实践、主体和客体都主要被看作是认识论的基本范畴,因此对价值的讨论也就首先和主要在认识论的范围内来进行。从事实认识和价值认识的关系到对价值真理概念的争论,都显现出这种从认识论角度进行研究的特征。在现在通行的哲学教科书中,价值问题也是放在认识论部分来讲授的。虽然说后来随着价值理论研究的深入,已经逸出了认识论的范围,但在一些人的理解中,仍然把价值问题当作是认识论中的问题,是如何通过对价值这种特殊现象的合理认识而达到价值真理的问题,这就极大地限制了价值理论研究向纵深发展,价值理论研究对于思想解放的意义,对于重新理解哲学形成合理的现代哲学观的意义,就难以得到充分的体现。后来一些研究价值理论的同志,提出应该超越和扬弃主客体分析范式,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发生的,实际针对的就是从认识论角度研究价值问题的局限性。

我们知道,传统上理解的认识论实质上是一种知识论或认知论,主要讨论认识(知识)如何发生、如何达到真理、如何验证真理的问题。这种认知论或知识论,第一,它不涉及道德和审美关系,因为它自己就定位为与伦理学、美学相区别的,仅限于知识形成过程的学问,如果说它以真为核心范畴,那么这里的真与善和美是相区别并相并列的。康德的三大批判就是这么个框架,实际上传统认识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受康德哲学的影响而形成的。

第二,认识论抽象的现实模型是科学认识活动,是科学家们探索自然奥秘的活动过程,面对自然世界,科学家作为人类认识的代表而进行工作,他们的发现就是人类的发现。或许正因为这个缘故,在认识论中认识主体便被抽象被设定为“理论人”,一种脱离了各种社会关系、不受任何实际利益和立场的制约、一门心思要发现真理的人,同样,认识客体则被设定为自在存在着的只等着人去认识的客观对象,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是也只是一种“理论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