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实践不仅使自在自然发生形态的改变,同时还把人的目的性因素注入到自然界的因果链条当中,使自然界的因果链条按同样客观的“人类本性”发生运转;实践虽然不能改变自然物的本性和规律,但却能把人的内在尺度运用到物质对象上去,按人的方式来规范物质转换活动的方向和过程,改变物质的自在存在形式。在实践活动中,自然这个“自在之物”日益转化为体现了人的目的、并能满足社会需要的“为我之物”。这一过程就是自然“人化”的过程,其结果是从天然自然中分化出人化自然,使自然界在人的实践过程中不断获得属人的性质,不断地被改造为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条件。
自然的“人化”过程同时就是人类社会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人们在从事物质生产实践、改造自然的同时,又形成、改造和创造着自己的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没有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也就不可能有人与自然的现实关系。“一切生产都是个人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对自然的占有。”[52]这就是说,自然的“人化”是在社会之中而不是在社会之外实现的。在实践活动中生成的人化自然和人类社会及其统一,构成了人类世界。
人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在自在世界的基础上建造了属人世界,从而使世界二重化为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在这个过程中,自在世界构成了人类世界存在和发展的自然基础,人在实践活动中把自然同化于自身,转化为自己的本质力量;同时又把这种本质力量对象化,创造了人类世界;人类世界形成之后又反过来不断地改变自在世界的界限,并使人的本质力量进入到自然存在之中,使这一部分自然存在转化为社会存在。“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