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脑是意识的器官,但不是意识的源泉;意识是人脑的机能,但仅有人脑还不能产生意识。意识是人脑的机能,这里涉及的是意识同它的生理基础的关系;意识是存在的反映,这里涉及的是意识同它的内容的关系,涉及的是意识的本质。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8];“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这是从主体与客体、观念与物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上对意识的本质所作出的科学规定。这表明,在意识的问题上,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坚持的是能动反映论的观点。
“反映”(Reflexion)概念最初是用来形容光的反射性质的。一般说来,人的意识活动也具有这种类似反射性的特征。当客体作用于人的感觉和思维器官后,人就会相应地作出“反映”,并能在思维着的头脑中“复制”、“再现”客体。因此,就意识的内容来看,人们的反映活动的确带有某种“反射”的特点。但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绝不是简单的反射论,相反,马克思主义历史观认为,人对客观对象的反映本质上不是一种“反射”现象,而是主体与客体在实践活动基础上形成的精神关系,是人对周围环境及自身的一种观念把握方式。人的反映不仅以心理活动为基础,而且以生产实践、社会交往、语言符号为基础,意识是人所特有的反映形式,是一种主体的、社会性的反映。
同时,人的反映不是消极被动的反映,也不是盲目直观的摹写,而是能动的反映。这主要表现在:人的反映是有目的、有选择的反映,不仅指向客体,而且还能指向主体自身;不仅能反映客体的表面现象,而且能反映客体的本质和规律,从而能够超前地反映客体未来的发展趋势;不仅能反映现存的客观事物,而且通过创造性的思维、自由的想象,能“虚构”出客观世界本身没有原型的“观念事物”、“理想客体”。因此,人的反映活动是能动的、创造性的反映,对物质客体的意识是经过思维着的头脑观念地“改造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