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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人的价值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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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价值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但如何评价人的价值却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在社会生活中,我们不仅看到每个人常常自觉或不自觉地在评价别人、评价自己,而且看到对同一个人,不同人的评价常常是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马克思十分重视人的价值的评价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思想观点。

人的价值在内容方面包括满足和贡献两个方面。马克思认为,对个人的价值的评价,主要是对个人贡献的评价。“历史承认那些为共同目标劳动因而自己变得高尚的人是伟大人物;经验赞美那些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是最幸福的人。”[1]这个意思用爱因斯坦的话来表示就是:“一个人的价值,应该看他贡献什么,而不应该看他取得什么。”[2]

在马克思看来,那些贪图个人享受,一心向社会索取的人,“把人的本质力量的实现,仅仅看作自己放纵的欲望、古怪的癖好和离奇的念头的实现”[3],既是对别人劳动成果——社会价值的浪费和糟踏,也是把自己“看作毫无价值的牺牲品”。正因为如此,列宁反对那种对工作斤斤计较,“不愿比别人多做半小时工作,不愿比别人少得一点报酬”[4]的人生态度。也正因为如此,毛泽东高度赞扬白求恩所表现出的共产党人的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精神。

人的价值主要在于人的贡献,这种贡献可以是对其他个人的贡献,也可以是对某个集团或社会的贡献。在马克思看来,人的贡献最根本的是人的社会贡献、对于社会进步和绝大多数人的意义,在当代主要是对于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意义。这是由无产阶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所决定的。《共产党宣言》提出“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马克思辛辣地嘲讽了那些不从社会利益、不从多数人利益出发,只是从个人私利出发来判断人的价值的“毫无教养的粗人”:“愚蠢庸俗、斤斤计较、贪图私利的人总是看到自以为吃亏的事情;譬如,一个毫无教养的粗人常常只是因为一个过路人踩了他的鸡眼,就把这个人看做世界上最可恶和最卑鄙的坏蛋。他把自己的鸡眼当做评价人的行为的标准。他把过路人和自己接触的一点变成这个人的真正实质和世界的唯一接触点。然而,有人可能踩了我的鸡眼,但他并不因此就不是一个诚实的、甚至优秀的人。正如你们不应该从你们的鸡眼的立场来评价人一样,你们也不应该用你们私人利益的眼睛来看他们。私人利益把一个人触犯它的行为扩大为这个人的整个为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