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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思想实现:理论回到实践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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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向实践的飞跃,一方面,这是理论本身的要求。人的全部活动无非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形成理性认识并不是认识的目的,它的目的是完成第二次飞跃,实现改造世界的任务。另一方面,由理论到实践也是实践本身的要求。没有正确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只有在正确的思想指导下,才能自觉地实现改造世界的目的。此外,在实践中获得的理论,还需要在实践中加以检验,加以修正、补充和发展。总之,无论是理论要服务于实践也好,实践要由理论来指导也好,都说明了理性认识向实践的飞跃是绝对必要和重要的。

理论回到实践的过程,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辩证发展的动态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主体依据一定的理论,按照一定的方式,通过一定的工具作用于客体,引起对象的改变,实现一定的目的。在这里,不仅客体要按照主体的意志发生一定的变化,理论本身以及掌握和运用理论的主体本身,也要按照客体的要求和实践活动的要求发生一定的变化。而且可以说,客体的变化,不过是理论和主体变化的必然继续和最终结果。正是这多种因素在相互作用中有规律分阶段地运动、变化和发展,构成了理论回到实践的诸环节。只有全面地研究和整体地把握这诸多因素变化发展的诸环节及其相互关系,才能具体地说明理论回到实践的辩证途径。

第一,理论本身的变化和发展,这既是理论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也是主体所从事的实践活动之具体性的客观要求。认识过程的第二次飞跃是第一次飞跃的继续和发展。作为这次飞跃起点的理论是第一次飞跃的结果和产物,它具有两个基本的特点:其一,就其内容来看,它具有创新性。新理论的产生往往是以人们对理论或实际生活中的难题进行攻关为发端的。这难题可能是历史上长期悬而未决的,如“哥德巴赫猜想”;也可能是现实生活中的新现象、新问题需要加以说明,如“飞碟之谜”;还可能是人们物质和精神的生产与生活中的某种新需要要求人们去加以实现,如生产巡航速度更快的飞行器或运算速度更快的电子计算机等。因此,新理论总是包含着对客观世界中新领域、新现象、新客体的说明,这是知识生产创新性的具体表现。其二,就其形式来说,理论知识具有抽象性,它往往以新概念、新范畴和逻辑体系的形式抽象地反映着客体的外部现象、内在本质、固有属性和运动规律等,是客观对象在观念中的再现。可见,将要回到实践的理论是创新性和抽象性的统一,是主体实践活动的客观依据。那么,这种理论能否直接地运用于实践,具体地指导主体改造客体的实践活动呢?不能,因为它不符合实践活动具体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