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过程中相对稳定的方面入手去揭示社会机体的运动与变化,在社会过程中各个阶段之间空间状态的历史比较中揭示社会的进化与发展,从内部矛盾和外部冲突的交互作用中揭示社会运动的活动规律与发展规律,这就是社会认识中的进化论原则或发展性原则。
id="heading_id_17"1.进化——社会系统存在和运动的本质特征之一
如果说,运动是一切物体的存在形式,则具有一定主动性的活动是一般生物有机体存在的重要形式,而从事以进化和发展为目标的自觉的创造活动,则是人类社会有机体存在和运动的重要形式和基本特征。认识并观念地再现社会历史的进化与发展,从方法论上看,主要是个过程研究和历史比较的问题。以观念的逻辑去表现和再现历史的发展规律,是社会认识中进化研究的主要任务。因此,贯穿在进化研究中的主要矛盾是逻辑与历史的矛盾。这里讲的逻辑,是贯穿在关于社会过程的理论体系中的概念范畴之间的联系和秩序,是观念的逻辑,而历史则是社会本身的进化过程及其发展规律,是实际的社会运动。逻辑的东西和历史的东西的一致,指的则是社会理论体系及其逻辑结构成为社会进化过程及其发展规律的真实的、正确的观念再现。人类历史作为一个进化过程,是其社会机体由简单到复杂、由片面到全面的过程,历史的发展朝着使社会变成更加完整的机体方向前进。相应地,从表现比较简单的社会现象、社会关系和社会机体的概念范畴上升到表现比较复杂的规定、关系的概念范畴这样一种逻辑思维的过程,同现实的历史进化过程是一致的,从而也就再现了历史的东西。
社会的进化是一个连贯的动态过程。在这个连贯的动态过程中,既有着革命、质变、振**和飞跃等变动不居的方面,也有着和平、量变、稳定和渐进等相对静止的方面,这两个方面在实际中互为条件、相互参照,又相互交错、相互更替,表现和实现着社会进化。认识社会进化,既要认识社会运动中的革命和变动的方面,也要认识社会运动中的和平与稳定的方面,只有在二者的统一中,才能观念地把握社会进化。在这种意义上,对于社会进化的认识,是一种包含着稳态研究、动态研究和过程研究等具体方式的综合性认识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