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10周年时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题目是《从真理标准探讨到实践的唯物主义的建构》。[1]该文回顾过去的10年里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发展历程,勾勒其从真理标准讨论开始,经过自我的反思,进入到探索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和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体系的逻辑进程。当时哲学界有一个重要的话题,就是对实践的唯物主义的探讨。马克思主义哲学到底应当叫什么?过去我们叫做辩证的唯物主义和历史的唯物主义,但是马克思从来没有把自己的哲学叫做辨证的唯物主义和历史的唯物主义,他一般谈到的是新唯物主义甚至讲到人道的唯物主义。在《德意志形态意识》一书中,马克思指出:“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2]这就是他关于实践的唯物主义的思想。当时我们希望通过对实践唯物主义的探讨,以一种新的视角和思路去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该文入选教育部在南开大学召开的“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10周年”的研讨会,笔者还代表哲学小组在会上作了综述性发言。
1998年纪念改革开放20年时我也写过一篇文章,题目是《从确定实践标准到构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我参加了教育部在北京师范大学召开的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20周年纪念会,并在大会上作了发言,发表在《天津社会科学》1998年第6期。这篇文章进一步总结了改革开放后又一个10年的思想理论进步,集中探讨了构建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问题,在视野上有所拓展,认识上也有所提升。
2008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年,也是笔者1977年恢复高考后考入大学30周年、取得哲学博士学位毕业20年和大学从教20周年,我再次撰写了一篇论文《从确定实践标准到探讨当代人类实践的重大问题》。回顾30多年来的思想理论发展历程,我非常突出地感到,我国的哲学理论研究在深入研究当代人类实践的重大问题时变得更加自觉和成熟,并在应对当代中国和世界的重大挑战方面发挥着更加积极的作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性在当代中国和世界的实践中得到了更好的体现、发挥、运用和实现。理论的进步,既有理论本身的内在的逻辑,更重要的还是要符合实践演变和发展的逻辑。马克思主义从来就具有深厚的实践性,强调实践观、实践方法、实践视野。马克思主义的研究视野由关注自身到关注世界,尤其是关注当代人类实践重大问题,这是一个极为重大的转变。这个转变中有三个关键点:一是关注人类的实践,而不仅仅是中国,因为中国的事情只有在世界历史进程中才能很好地定位;二是重点关注当代的人类实践,具有鲜明的时代性特征;三是关注重大问题,包括重大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等,凸显了问题意识,并在解决重大理论问题和重大实践问题中推进思想理论建设。本文着力于清理这些变化与进步,并探讨其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