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人们可能会以不同的方式去理解。从理论哲学的立场去理解,这一举动就是一种对于以现成状态存在的普遍性的马克思主义原理的具体应用过程,是外在于原本普遍原理的;而基于实践哲学的立场,则这一举动决非外在的,而是马克思主义就其本质来说所内在地要求的。毫无疑问,从后一立场看此问题,当能深化我们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之理解。
从实践哲学立场理解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理解马克思哲学革命的实质乃是对传统哲学超验形而上学的颠覆。这一颠覆的要点则是对理论活动较之于实践活动具有优先性、本源性的否定。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明确地反对以往那种只是解释世界的哲学,即理论哲学,而主张一种使解释世界从属于改变世界的哲学,即实践哲学。这一改变决非名词概念之争,而是对于以往被颠倒了的理论与实践关系之彻底的再颠倒。从存在论上看,这一颠倒就是认为理论乃是实践之派生之物,其本身并无独立存在之根据。而这又进而意味着,人们必须在其活动中将理论置于具体的实践之中,成为现实实践的有效构成成分,而任何现实实践都是特定时空之中特定人群之活动。因而,要使一种理论成为实践之有效成分,就必须使之鲜活地存在于特定空间、特定时间内特定人群的活动之中。就此而言,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的这一本质规定包含着内在关联的三个方面的要求:将其置于特定空间、特定时间和特定人群之中,以保持其作为实践哲学之鲜活性。对于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实践来说,这一本质规定的实现就是在这内在关联的三个方面的实现,具体而言,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时代化和大众化。三种“化”在意思上自然各有其侧重点,中国化侧重的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这一特定空间的鲜活存在,时代化侧重的是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的鲜活存在,而大众化侧重的则是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社会实践主体人民大众实践之中的鲜活存在,但无论如何,这三个方面是基于实践的整体性而互相包含,构成为一个有机整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