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集传附录纂疏

鄭一之七

字体:16+-

鄭,邑名,本在西都畿内咸林之地。宣王以封其弟友為采地。後為幽王司徒,而死於犬戎之難,是為桓公。其子武公掘突,定平王於東都,亦為司徒。又得虢、檜之地,乃徙其封而施舊號於新邑,是為新鄭。咸林,在今華州鄭縣。新鄭,即今之鄭州是也。其封域山川,詳見《檜風》。

【纂疏】《詩譜》:「桓公為幽王大司徒,甚得周衆與東土之人,問于史伯曰:『王室多故,余懼及焉[1],其何所以逃死?』史伯曰:『其濟、洛、河、潁之間乎?是其子男之國,虢、鄶為大。虢叔恃勢,鄶仲恃險,皆有驕侈怠慢之心,加之以貪冒。君若以周難之故,寄帑與賄,不敢不許。是驕而貪,必將背君。君以成周之衆,奉辭罰罪,無不克矣。若克二邑,鄢、蔽、補、丹、依、疇、歷、華,君之土也。修典刑以守之,惟是可以少固。』桓公從之。後三年,桓公死犬戎之難,其子武公既定平王,卒取史伯所云十邑之地,右洛左濟,前華後河,食溱、洧焉。今河南新鄭是也。武公又作卿士,國人宜之,鄭之變風又作。」孔氏曰:「鄢等八國皆在四水之間,克虢、鄶則八邑可滅。對上鄶風已作,故云又作。」程子曰:「廢法失道,則王畿之內亦不能保。鄭本畿內之封,因周之衰,遂自為列國,故次之以鄶。」《前漢·地理志》鄭俗**。季札聞鄭之歌曰:「美哉!其細已甚,民弗堪。」後二十三世,為韓所滅。

緇衣之宜兮,敝,予又改為兮。適子之館叶古玩反兮,還,予授子之粲兮。

賦也。緇,黑色。緇衣,卿大夫居私朝之服也。宜,稱。改,更。適,之。舘,舍。粲,餐也。或曰:粲,粟之精鑿者。○舊說鄭桓公、武公相繼為周司徒,善於其職,周人愛之,故作是詩。言子之服緇衣也甚宜,敝則我將為子更為之,且將適子之館,既還而又授子以粲,言好之無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