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哲学史上,人与社会的关系一直是哲学家关注的问题。唯物主义历史观产生之前,在这一问题上存在着整体主义与个体主义两种对立的观点。
整体主义认为,社会由个人结合而成,但社会整体所具有的性质不是个人特性的简单相加,相反,社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决定和支配着个人的行为,所以,必须从社会整体去说明个体。例如,在黑格尔看来,国家是社会组织的最高形式,个人是从国家和整体获得“绝对个体性”或“实体性的个体性”的。
个体主义认为,社会就是个人的相加,社会依赖于个体,个体的属性先于和高于社会整体的属性,只有从个体出发才能对社会进行根本性的说明。例如,费尔巴哈哲学以及斯密、李嘉图经济学都认为,社会是由孤立的个体所组成,只要研究了这些原子式的个人,就可以理解社会以及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了。
整体主义与个体主义各执一端,但二者又存在着共同的缺陷,即都不懂得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是在实践的活动中形成的,是随着历史的变化而不断发展的。无论是整体主义,还是个体主义,它们所讲的“个人”都是抽象的个人,它们所讲的“社会”同样是抽象的社会,因而它们对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的解释只能是空洞的。
唯物主义历史观对个体主义做了深刻的批判,认为费尔巴哈“所分析的抽象的个人,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40],而被斯密、李嘉图当作出发点的孤立的猎人和渔夫,“属于18世纪缺乏想象力的虚构,这是鲁滨逊一类的故事”[41]。同时,唯物主义历史观也批判了整体主义,强调“应当避免重新把‘社会’当作抽象的东西同个人对立起来”,认为“正象社会本身生产作为人的人一样,人也生产社会”。[42]
人是社会存在物。社会构成了个人存在和发展的前提,规定了人的现实本质。个人总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个人,“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43]。有什么样的社会关系,就有什么样的人。社会关系构成了人的活动的前提,并预先规定了人们的现实本质。例如,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中,我们看到“两种人”:一种是“必然的个人”,另一种是“偶然的个人”。所谓“必然的个人”,是指生下来就注定从属某一群体的人,无可选择;而“偶然的个人”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竞争来确定自己地位和身份的人。前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联系松弛,可人与人的关系极其密切,而且历史越是往前追溯,个人就越不独立,越从属于一个更大的整体,个人是“必然的个人”;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联系紧密,可人与人的关系疏远,并形成了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形成了所谓的“孤立的个人”,个人是“偶然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