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说:"如果我们自称还尊重艺术家,我们就必须允许他享有选择的自由,纵然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有无数推定,认为这个选择不会结出果实。"[8]他认为艺术本质就是选择。在这里,他实际上提出了艺术自由的问题。詹姆斯反对人们对艺术家施加各种限制,因为他认为这会束缚他们的艺术才能的发挥,艺术家应当享有艺术创作方面的充分自由。如果说,一定要对艺术家提出什么要求的话,那就是要求他们必须"真实"。
那么艺术家为什么一定要有艺术自由呢?詹姆斯主要是从几个方面加以说明的。首先,他指出:"在我看来,它可以用来达到这个目的(引起我们的兴趣)的方法是不可胜数的,而且如果用框框条条来加以限制,只会有害无益。这些方法是各种各样的,有如人的性情一样,它们越能成功地反映一个与众不同的独特的心灵就越成功。"[9]艺术家为了使自己的作品引起欣赏者的兴趣,应当有采用各种方法的自由,如果没有这样的自由,就难以反映具有个性的心灵。詹姆斯因此反对各种条条框框的束缚,这是很有说服力的。
其次,詹姆斯认为,艺术家如果没有充分的创作自由,就不能有新的发现。他指出:"在我看来,谁也不能够从事过一项严肃的艺术上的尝试而不意识到自由大有增加——一种新发现的自由。在这种情况下你看出——借助于一线天上的光——艺术的领域是全部生活、全部感受、全部观察、全部想象。"[10]也就是说,没有创作自由,艺术家的观察能力、想象能力、感受能力就无法充分发挥,他对生活的经验就会受到限制,这样就会严重损害艺术的创新能力。
再次,詹姆斯认为,艺术是由艺术家的一种个人的、直接的生活印象构成的,艺术作品的价值的大小就在于这种印象的强度。如果艺术家没有感觉和说话的自由,那么也就根本不会有任何印象的强度,从而艺术作品也就失去了任何价值。因此不应当对艺术创作规定种种限制,限制了艺术家的自由也就从根本上损害了艺术作品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