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克(H.G.Blocker),美国当代哲学家、美学家,1960年毕业于美国芝加哥大学,1966年获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哲学博士学位,尔后在苏格兰阿伯丁大学、希拉·莱昂大学、美国伊利诺伊州立大学、俄亥俄大学担任讲师、副教授、教授,1980—1984年曾去非洲尼日利亚考察和任教,1988年来华任复旦大学客座教授。1984年起,一直担任俄亥俄大学哲学教授。主要著作有:《无意义的意义》(1974年)、《哲学导论》(1974年)、《谬论的形而上学》(1979年)、《艺术哲学》(1979年,中译本改名为《美学新解》)、《伦理学》(1980年)、《哲学基础》(1987年)、《原始艺术的美学》(1991年)等。
布洛克的哲学观点深受维特根斯坦和肯尼克等人的影响,主张分析哲学的观点。他认为,在今天,多数哲学家已放弃了把哲学看作为一种描述世界的本性的本质科学的传统哲学观点,而只是认为哲学是一门分析的学科。哲学主要用来阐明人们思考世界的方法,成为一个描述人们对世界加以分门别类时使用的概念。“简言之,哲学思考的是思考的方式,哲学谈论的是谈论的方式。”[48]
布洛克认为,哲学家们是通过概念分析来认识世界的。因为“我们所认识的世界是通过我们使用的概念来把握和感知的,在我们的日常知觉中,我们看到的……是有秩序的存在……因此,对我们使用的种种概念的分析,归根结底又是对我们所在的世界的分析。只要我们所认识的世界是一个有意义的世界,对其意义的分析就是对这个世界的分析。”在布洛克看来,事物本身的样子与人们所想到的该事物的样子是完全一致的。这也就构成了分析关于世界的种种概念也就是认识世界的基本理由。
布洛克的美学理论就是建立在上述基本哲学立场上的。他认为,认识美学问题也必须通过概念的分析来进行,因此必须对模仿、再现、表现、形式、内容、直觉、意图、艺术、艺术品等一系列概念进行分析。在概念分析的基础上,布洛克逐步展开了他的美学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