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意义是什么,这是很难说清楚的问题。人的出生是不由自主的,没有一个人是自愿出生的。而父母生出自己的子女时从来没有把人生的目的给予自己的子女,而是一种生物学规律在起作用。这与人制作器具是不一样的。
人创造任何器具都是有目的的,器具的用途是事先确定的,唯独人制造人本身是无目的的。卢梭曾经讲过自己的苦恼,他说“我经常长时间地探索我生命真正的目的究竟是什么,以便指导我一生的工作,而我很快就不再为自己处世的无能而痛苦,因为我感到根本就不该在世间追求这个目的”。
人的目的不是出生时给予的。人生的意义在于生命的过程,而不在于出生。出生时并没有目的,人生的目的在于自己生命过程的创造。它不是给定的,因而不同的人会给予生命以不同的目的。
人同其他任何动物不同,他哭哭啼啼地降生,哭哭啼啼地死去。前一个哭哭啼啼的是自己,是婴儿落地的第一声自我欢呼;后一个哭哭啼啼是亲人的最后的送别。
的确,人的一生,来也哭(自己哭),去也哭(别人哭),始哭终哭。这正是一切宗教特别是佛教借以立论的一个根据。一些悲观主义哲学家包括叔本华在内也是以此为根据的。人的一生如果只抓住一头一尾即生与死,而忽视整个过程,那确实是活得没劲,以哭开始,以哭告终。可是我以为生命的意义在于生命的整体即在从生到死的这个过程中。人生的意义就在于生命的意义,即一个人在生命消耗的过程中所发的热和光多大,究竟对整个人类有何贡献。人生的意义离开了生命的作用是说不清楚的。生命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是不断地发挥作用的过程。
人总是要死的,上帝绝不会忘记任何一个人。从这点说,任何人一律平等。但不能因此说,人的生命的价值即任何人的生命意义是相同的。一个罪大恶极的人的一生,与一个为人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人的一生,显然是不同的。这个不同并不会因人都有生有死而泯灭。虽然最后都是一堆黄土,但生的意义和死的意义完全不同。这个意义就是生命过程,是人的一生中生命所发挥的作用。而不同的意义正在于生命的过程之中。过程哲学,对人生观而言,同样是有启发的。否则,只知人有生有死,只知人活百年终有一死,在死面前,把一切化为零。这就永远无法摆脱虚无主义和悲观主义人生观的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