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批评的方法论举例
一、三史是非和史学批评方法论
在中国古代史学批评史上,关于国史、野史、家史的评论,有种种不同的看法,尤其是关于它们在史学价值上的是是非非,存在着不少争论。这些看法和争论,从一个方面反映出古代史学批评中的方法论问题。
明代史家王世贞针对本朝的史学,就国史、野史、家史的是非阐述了精辟的见解。他说:
国史人恣而善蔽真,其叙章典、述文献,不可废也;野史人臆而善失真,其征是非、削讳忌,不可废也;家史人谀而善溢真,其赞宗阀、表官绩,不可废也。[1]
这一段话,概括地指出了国史、野史、家史各自所存在的缺陷方面及其终于“不可废”的方面,言简意赅,可谓史学批评上的确论。其中,包含着在史学批评方法论上的辩证认识,反映了王世贞的卓见。他总结的“人恣而善蔽真”“人臆而善失真”“人谀而善溢真”的三种情况及其有关的概念,尤其具有理论的意义。
在古代史学批评史上,这是经过漫长的道路和反复的认识才达到的。
二、“人恣”与“蔽真”
“国史人恣而善蔽真”,这种情况当然不限于明代史学。《史通·古今正史》关于唐初以前国史撰述的批评,颇涉及一些“人恣”而“蔽真”的现象。如此书借用班彪的话,批评扬雄、刘歆“褒美伪新,误后惑众,不当垂之后代者也”;批评曹魏王沈《魏书》“多为时讳,殊非实录”;指出十六国前赵刘聪时,领左国史公师彧撰刘渊时史事及功臣传,“甚得良史之体”,但遭到他人诬陷,被刘聪“怒而诛之”。后赵石勒时,史臣徐光、宗历、傅畅、郑愔等撰《上党国记》《起居注》《赵书》,其后还有其他史臣“相次撰述”;而至石虎时,“并令刊削,使勒功业不传”。后燕董统撰国史“后书”三十卷,“但褒述过美,有惭董、史之直”。前秦史官赵渊、车敬、梁熙、韦谭相继撰述国史,苻坚见书苟太后幸李威事,“怒而焚灭其本”。北魏史官崔浩“叙述国事,无所隐恶,而刊石写之,以示行路”,由此而致“夷三族,同作死者百二十八人”。唐高宗、武则天时,史臣许敬宗所撰国史纪传,“或曲希时旨,或猥饰私憾,凡有毁誉,多非实录”。从刘知幾的这些批评来看,可见王世贞所说的“人恣”这个“恣”字,真是入木三分。国史一般出于官修,因有权势作为后盾,故而有一些人得以对撰史工作采取恣意放纵的做法。上述诸例,概而言之,有两种恣意放纵的做法。一是出于史官本人,如许敬宗撰史,“曲希时旨”“猥饰私憾”。结果是“凡有毁誉,多非实录”。二是出于最高统治者,如刘聪之诛公师彧、石虎之刊削国史、苻坚之焚灭国史,以及拓跋焘之诛崔浩、夷三族、杀同作、废史官。其结果,都使历史真相被掩蔽起来。这两种情况,殊途同归,对历史撰述起了“蔽真”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