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史学的理论遗产:从过去到现在和未来的传承(第一卷)

一、“诸华”和“诸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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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文献记录了大量的民族活动。殷、周之际,武王伐纣,有许多部族参与其役。《尚书·牧誓》所记参与其役的庸、蜀、羌、髳、微、卢、彭、濮等部族,是当时很活跃的部族,有的部族在其后的历史中还继续产生重大的影响。

《诗经》中不少诗篇也涉及民族间的交往,而以夷族最为突出。[1]

《左传》一书记载各族间的战争和会盟,反映了春秋时期各族的斗争、融合进入到一个新的时期。[2]如果说各族间的频繁的冲突打破了它们之间的地域界限,为各族间的交往、融合提供了可能性的话,那么各族间的一些重要会盟则为这种交往、融合创造了现实的条件。此类会盟,或是交往的形式,或是修好的标志,或是“复修旧好”的一个环节,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从殷商到西周,古代部族的名称很多,也不断发展变化。到了春秋时期,笼统地说,主要是处于中原地区的“诸华”或“诸夏”与周边“诸戎”或“夷狄”“戎狄”、蛮夷戎狄之间的频繁活动。这些古代民族或部族的统称,见于《左传》甚多。[3]关于蛮、夷、戎、狄的分支及其分布,非常复杂。《尔雅·释天》称:“九夷、八狄、七戎、六蛮谓之四海。”郭璞注云:“九夷在东,八狄在北,七戎在西,六蛮在南。”其实,这只是一个大概的说法。各族的实际分布状况,不可能如此整齐划一。顾颉刚认为:“战国以下的人总喜欢把‘夷、蛮、戎、狄’四名分配‘东、南、西、北’四方……拿‘夷、蛮、戎、狄’四名分配到四方,固也可以得其大齐,可是决不能看作有严密界限的称谓。”[4]顾先生所论极是。但为了叙述上的方便,即“得其大齐”,我们姑且还是沿用“战国以下的人”的说法。

值得注意的,“历史的发展使中国各民族多数是杂居的,互相同化,互相影响”[5]。春秋时期亦然。是时,以黄河流域为中心,东起山东、江苏、浙江,西至陕西、宁夏、内蒙古,在这广袤的大地上,各族在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进行着激烈的斗争、频繁的交往和密切的联系,逐步地走向融合。在如此纷繁复杂的民族、部族的相互关系之中,人们形成了各自的民族观和民族关系观,其中关于华夷或夷夏的观念是最突出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