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美的规律全面育人
刘兆吉
国家教委“八五”项目“审美教育对学生素质全面发展影响的实验研究”和中央教科所“八五”项目“中国儿童大美育实验与研究”(西南片区)两项美育课题,经过近四年的艰苦奋斗,已如期完成。一套规模宏大的《跨世纪美育科研成果书系》即将陆续问世。书系含幼儿园、小学、大学四个阶段的4本(套)实验教材和一本阐述美育促进个体全面发展的目标系统、内容系统、课程系统、教学系统、教法系统的理论书及实验报告集。在寂寞的长期受人冷落的美育园地里,忽然绽开了这么一片鲜艳的新葩,真是可喜可贺!
美育不是新概念,而把美育明确作为按照“美的规律”塑造人类自身的教育,作为“美的人生设计与创造的途径”,并且从美育总体理论到阶段理论到各阶段最具体的实践操作,作全方位系统的研究,就更是前所未见,感到新异和艰巨了。这的确是一个规模宏伟的有计划的远大的目标。要在理论探索方面达到这样的系统性和深度是困难的,要按计划进行这么大规模的实验更是困难重重。
说到理论的艰巨性,不能不追溯与美育有关的盘根错节的根源。讲美育,不可避免地必须明确什么是美;因之涉及美学。美学是研究审美规律的科学。实际上两三千年来种种关于美的思想,和200多年来才成为独立学科的美学,一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自马克思主义美学问世,才有了基于前人合理成分的科学解释。
马克思主义美学是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在概括人类审美实践和审美文化的基础上创立的,是一门研究社会审美活动,审美主体,审美客体,审美关系,审美过程,审美文化和审美价值等规律性的科学。它正确解释了什么是美和美的规律。清楚这两个基本概念,又正是深入探索美育规律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