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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幼儿文学的创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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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幼儿心理特点与幼儿文学的创作

3~6岁的幼儿刚刚掌握语言,词汇不丰富,不能理解复杂的句式;具体形象思维占优势,分析、综合、概括的能力较低,抽象逻辑思维至6岁左右才开始萌芽。

(一)感知觉

文字性的作品是由家长或教师讲述、朗诵,幼儿聆听。受听觉水平的制约,幼儿难以理解过于书面化的词句,会影响对作品的感受。作品的内容适于多着墨于外部形象的描绘,人物的心理活动和大段的独白不适于幼儿文学作品。幼儿运用视觉器官感知作品插图时,明显表现出感知的选择性和目的性。他们感知的特点常常是大轮廓、粗线条的,容易抓住作品形象的外部特征。幼儿空间知觉发展水平较低,深度视觉尚未发展,为他们创作图画读物或插图时,背景要简单,避免重叠现象。幼儿的时间知觉发展较迟,还不能掌握“月”“年”“年代”的概念,在作品中最好用“从前”“很久以前”等笼统的时间词汇。

(二)注意

幼儿的无意注意占优势,刺激物的物理特性和个人兴趣是引起无意注意的主要因素。鲜明的颜色、生动的形象、夸张、有变化的刺激物及个人感兴趣的事物,容易引起幼儿的无意注意。为适应幼儿特点,幼儿文学读物的篇幅不宜过长;作品的开头不仅要生动,而且要尽量简短,尽快展开情节;故事情节要生动、曲折、有趣,对幼儿有吸引力。

(三)记忆

幼儿无意记忆占优势,幼儿所获得的知识经验大多是无意记忆的结果,且形象记忆优于词语记忆。幼儿无意记忆的效果依赖于客观事物的性质,识记对象直观、形象、具体的物理特点容易引起幼儿的集中注意,激起幼儿的情感,容易被幼儿在无意中记住。因此,作品的人物形象鲜明、情节曲折、有悬念的故事、富于幻想的童话、语言合辙押韵、朗朗上口的诗歌等有利于幼儿记忆。幼儿后期有意记忆逐渐发展,可以回忆已有的经验和复述学过的文学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