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党的建设工作。早在1939年10月毛泽东同志在《发刊词》中指出:“建设一个全国范围的、广大群众性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布尔什维克化的中国共产党。为了中国革命的胜利,迫切地需要建设这样一个党。”[1]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广大党员积极投身改革事业,发扬‘钉钉子’精神,抓铁有痕、踏石有印,为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积极贡献。”95年来,党在不同时期对党建工作有不同要求和内涵,实践发展无止境、解放思想无止境、党的建设无止境。归根结底:党的建设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
党建工作是党的建设的简称,党的建设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纯洁性建设等,它具有鲜明的党性与实践性,指导党在不同时代不同情况下的工作与活动。
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三大范畴是党在长期的建设实践中形成的。改革开放以来,党又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十六大进一步强调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的各项工作之中;十七大又鲜明提出反腐倡廉建设这个范畴;十八大时,增写了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从而将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完善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纯洁性建设“六位一体”,使党的建设的内容和范畴更加符合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