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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综合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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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标

掌握综合协调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综合协调,是指秘书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或在领导的授权下,调整和改善组织之间、工作之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促使各项活动趋向同步化与和谐化,以实现共同目标的过程。秘书部门由于在组织管理框架中的枢纽位置,通常处在各种利害矛盾和政策矛盾的交汇点上,是最适合协助领导进行协调的部门,协助领导协调各种矛盾和关系,便成为秘书工作的重要职责和任务。秘书综合协调的内容十分广泛,不可能罗列齐全,下面仅就秘书协调工作中的一些共性内容进行介绍。

一、工作计划协调

计划是对未来一定时期的行动目标、任务、措施和实施步骤作出的预测和设想,是组织开展工作的依据。任何组织机构都要制订工作计划。制订计划也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组织机构的各个部门。在领导筹划安排全局工作时,各职能部门往往从本部门利益出发,都希望自己主管的工作能够“排上号”,如果排上就认为领导重视,排不上就有意见。平时对下指导工作也容易出现“政出多门”的现象,缺乏统筹协调,常常造成各项工作计划之间相互矛盾,使基层单位无法落实。由此可见,计划协调是工作协调的基础,是实现目标协调的前提。秘书部门一般负责组织整体工作计划的制订,在制订计划之前,应当树立全局观念,主动请示并传达领导指示,提前了解各部门的打算和意见,围绕中心工作统筹安排各部门的工作,分清轻重缓急,进行分类排队,统一协调各部门的计划指标、工作步骤、完成时间,避免相互冲突。安排计划一定要从实际出发,为基层单位着想,留有充分余地,不要满打满算。计划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受到各种条件的影响需要调整,这样才能使计划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