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航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区建设越来越受政府和民众的重视。自1987年,民政部第一次将“社区”概念正式引入我国基层组织建设领域。1991年,民政部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首次提出了社区建设的概念,从城市到乡村,从最初的社区服务到以民主自治为核心的社区综合治理,社区建设的内涵和外延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和扩充。
社区违法犯罪行为防控、社区人口管理、社区纠纷调解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最重要因素,这三项工作也成为社区综合治理的重要工作内容。本项目着重讲解社区治安、社区人口管理、社区纠纷调解的基本内容、主要特点和适用的工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