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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制订幼儿园发展规划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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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幼儿园发展规划是指幼儿园根据国家或地区教育发展规划的需要和幼儿教育变革与发展的挑战,在系统分析幼儿园现有发展状况的基础上,通过全体教职工的努力,确立或完善幼儿园的办学方向与发展目标,分析幼儿园的优先发展项目与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制订相应的行动计划,从而达到挖掘幼儿园自身潜在优势、提高办园品质的目的。[2]作为幼儿园发展的计划和蓝图,幼儿园发展规划应遵循系统性、递进性、前瞻性及园本性等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

幼儿园发展规划要求协调与整合幼儿园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要理顺幼儿园系统内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使之协调起来;另一方面要协调好幼儿园与外部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把幼儿园内外的各种力量聚集在一起,系统地思考和规划幼儿园今后的发展方向,进而勾勒出幼儿园的发展蓝图。

二、递进性原则

幼儿园发展规划的制订过程是一个立足过去、分析现在和指向未来的过程,既有对过去的回顾和总结,对现在的分析与诊断,又有对未来的预测和憧憬。它要求幼儿园不断对自身进行系统、客观的自评,分析自己的优势与不足。幼儿园发展规划作为一个动态的、开放的循环过程,它不是“为规划而规划”,它强调的不仅是静态的规划文本的产生,而且关注动态的实施、评价、反馈与修正的过程。

三、前瞻性原则

前瞻性原则是指幼儿园根据社会发展形势和教育改革的需要,剔除其中一些过时的、不符合发展需要的内容,增加新的符合发展形势与时代精神的内容。幼儿园发展规划就是幼儿园建设的蓝图和未来的努力方向,以幼儿园的发展目标为核心,以一定的发展理念为基础,根据幼儿园自身的状况与发展特色,对幼儿园未来发展进行合理的预测,一般而言,是为幼儿园未来3~5年设计明确、可行、有效的发展目标和发展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