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幼儿发展心理学家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指出幼儿的道德发展包括三个水平,即前道德水平(他律)——个体遵从社会的习俗(纪律)——以个人的、自我接受的道德原则为基础的最高水平(自律)。处于前道德水平的幼儿会依据享乐的结果(惩罚、奖赏、交换赞同)遵循社会的是非规则,并且鉴于强加规则的权威来遵循规则;处于社会习俗水平的幼儿会遵从家人、群体或国家的期望;处于最高水平的个体会确定普遍的、有效的道德价值观[1]。幼儿在良好的家庭教育下,经过精粹管理创造的规则环境,能从依从成人所说的规则到自主管理自己的生活,由他律进入纪律,最终进入自律,内化道德标准,包括自我控制,节制自己的物欲;自主自觉,主动完成自己的事情;自我管理,管理时间、物质、承担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