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力的分类
能力往往是我们评价一个人的重要指标。各行各业为了保证职业活动能够顺利完成,都要求从业者必须具备该项职业活动所需的能力。个人能力是否符合职业要求,直接影响职业生涯发展。人要顺利地、成功地完成任何一种活动,仅靠一种能力是不够的,必须要多种能力的组合。心理学家从不同的角度对能力进行了分类,按照不同的标准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一般能力和特殊能力
一般职业能力又称为普通职业能力,是指人们从事不同职业活动所必需的共有职业能力,包括观察力、记忆力、想象力、注意力和思维能力等。特殊能力又称为专门职业能力,是指从事某一特定职业所必须具备的特殊的或较强的能力。
2.模仿能力与创造能力
能力按照创造性大小,可分为模仿能力和创造能力。
模仿能力是指人们通过观察别人的行为、活动来学习各种知识,然后以相同的方式做出反应的能力。模仿不但表现在观察别人的行为后做出的相同反应中,而且表现在某些延缓的行为反应中。模仿是动物和人类的一种重要的学习能力。
创造能力,是指人们在活动中能产生出具有社会价值的、独特的、新颖的思想和事物的能力。一个具有创造力的人往往能超越具体的知觉情境和思维定势的束缚,在习以为常的事物和现象中发现新的联系和关系,提出新的思想,创造新的事物。作家在头脑中构思新的人物形象,创作新的作品,科学家提出新的理论模型,并用实验证实这些模型,都是创造力的具体表现。心理学家认为,创造能力的基本特征是独特性和有价值性。人们正是由于有了创造能力,才能在模仿的基础上有所突破,有所发展,社会才可能得以发展。
3.显能与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