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尤其是在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过程中,我国学前教育界就开始了全面改革。进入21世纪之后,教育部陆续颁布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2016年还颁布了新修订的《幼儿园工作规程》。随着新政策、新理念的落实,教育工作者的儿童观和教育观发生了深刻变化,开始重新认识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需求,将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首位,强调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地发展。
我国现代幼儿教育事业的开拓者、著名的儿童教育家陈鹤琴先生曾经说过:“强国必先强种,强种必先强身,要强身先要注意幼年的儿童。”幼儿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把幼儿培养成为健康向上的新一代,不仅是家长和幼教工作者共同的愿望,也是一项关系国家兴盛、民族复兴的战略性工作。2016年新修订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明确指出幼儿园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因此,幼儿园必须根据幼儿的生长发育规律和身心发展特点,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幼儿健康发展。这就要求园所的管理者要认识到卫生保健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明确自己在卫生保健工作中的角色定位;需要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要将关爱幼儿、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需要具备教育学、心理学及幼儿卫生保健方面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能力。同时,也要求每一名幼儿教师具备卫生保健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做好幼儿的卫生保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