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尊重生命的管理——园长卫生保健工作管理能力的提升

三、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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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幼儿园工作的特殊性,我们面对的是年幼无知的孩子,他们的危机意识还不健全,这就更加要求卫生保健工作人员有爱心、有耐心、热爱儿童,并受过儿童保健专业训练,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水平,责任心强,工作热情,能够认真遵守托幼机构的各项规定和纪律,并且能够听从指挥,虚心接受批评和指正,不断地改进工作,确保幼儿的生命安全。

(一)对卫生保健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要求

不论是行政管理人员、保健室老师还是班级教师,都应该做到保持仪表整洁,言行举止、仪容仪表符合工作规范,工作时间不戴戒指,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不随地吐痰,不吸烟,树立、保持良好形象。

(二)对卫生保健工作人员的思想建设要求

卫生保健各部门成员应该具备一定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大局意识,对待工作高度负责;遵守党风、党纪,廉洁开展各项工作;能够精神饱满地参加工作,不做任何违纪违规之事。

(三)对卫生保健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要求

园长对卫生保健工作负总责。园长要接受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培训,熟悉卫生保健业务,建立健全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人员培训和定期卫生检查、考核制度。

卫生保健各部门工作人员应各司其职,实行各类人员卫生保健岗位责任制。人员上岗前需经规定时间的专业知识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性;能够贯彻并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配合园长共同参与制定园所卫生保健工作规划以及具体措施,做到有的放矢,有计划地开展工作;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开展,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常规、工作流程;制定质量评价标准考核制度;及时、准确完成各类报表的审核、汇总、分析、纠正、改进及资料的归档工作,做到资料管理规范化;定期向上级进行工作汇报与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