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要求,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其设置应当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保健室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保健室要备有以下设备、设施或满足以下要求。
第一,一般设备:成人办公桌椅、药品柜、资料柜、流动水或代用流动水设施、儿童观察床、儿童桌椅。
第二,体检设备:体重计(最小刻度50克)、国际标准视力表或标准对数视力表灯箱、身高坐高计(3岁以上幼儿使用)、卧式伸长计(3岁以上幼儿使用)。
第三,消毒设备:常用消毒剂、紫外线灯或其他空气消毒装置。
第四,常规医疗用品:听诊器、儿童血压计、体温计、手电筒、一次性医疗用品、体围测量软尺、暖水袋。
第五,常用药品:可有少量、小包装外用药品。
第六,住宿幼儿园必须设立隔离室。隔离室远离健康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