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她”字的文化史:女性新代词的发明与认同研究

一、第三人称代词序列的不同方案之提出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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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早地从语法角度通盘把握第三人称代词问题,将其主张公之于众,志在迅速取得认同后推广开去,勇于实践并引起社会关注讨论的,当属陈望道等《民国日报》的几个撰稿者和编辑们。1920年5月3日,陈望道在《女子性第三身“身次代名词”》一文中,已经以图示的方式,明确地表达了对第三人称代词序列的整体性认识。他以为:单数应分为三种:(男性)他,(女性)伊(非她),(中性)他;复数则可共一种:他们。这种主张第三人称代词单数须分别而复数则无须分的观点,此前也有人非正式地提出过,如赞同女性用“伊”字以区别男性“他”的大同其人,就反对女性复数词使用“伊们”,认为“文字上无论用男性的第三身复数代名词,或女性的第三身复数代名词时,必定将本身专名词某某指出,故可共用‘他们’二字。以英文作标准……也是这样 [1]。”不过那时的大同,显然还缺乏对此问题的通盘考虑。

1920年6月27日,专注于通盘筹划汉语中第三人称代词建设问题的陈望道,又在《民国日报》副刊《觉悟》上发表《第三身次代词用法底讨论》一文,公布了他与沈玄庐和李汉俊商讨之后形成的新看法,其中,值得注意的一个重要变化是,他放弃了以前主张复数形式仅用“他们”的陈见,赞成分化,并首次给出了如下的第三人称代词之总体序列表:

第三身次代词全表

在上表之中,陈望道等不仅创造出表示男女混合不清时的“通性”代词之新分类,使用了别出心裁的对应词——“渠”和“渠们”,还在中性代词中,新造了复数形式“彼等”。他解释这种分化的理论依据时指出:“承认文字、语言,分别得越清楚越好,越清楚越便利,所以主张改造。但又承认文字原义有意识的改革底可能,所以又不主张从新造字,由这两前提出发,结果便生出上列的结果。”正是基于此种“分别得越清楚越好”的意识,当李汉俊提出照法文用法,将“通性”的复数代词用男性词去代,主张凡有一个男性在内的就用“他们”时,陈望道仍感不妥,“以为既然要造,也不必定要根据法文,只要问怎样才得明白”,因此,他最终还是认同了沈玄庐使用“渠们”的建议。尽管一开始仍觉得很生涩,“但想到‘伊们’二字新用时候的生涩和现在的便利,也就不参异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