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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革命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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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革命暴行的心理原因

我们已经在之前的章节里指出,革命理论俨然成了一种新的信仰。

本着人道主义与感性主义,革命理论对自由和博爱推崇备至。但人们注意到,革命理论与其他宗教一样,也存在着教义与行动截然相反的矛盾,在实践中,自由得不到任何宽恕,博爱变成了屠杀。

原则与行为的反差源于一切信仰的不宽容性。一种宗教或许以人道主义以及自制精神为追求,但其信徒们却总想以武力将其强加于他人,暴力由此变得不可避免。

大革命中的暴行是传播新教义过程中的必然结果。宗教裁判所、宗教战争、圣巴托罗谬之夜大屠杀、《南特敕令》的废除、龙骑兵对新教教徒的迫害、对冉森教徒的虐待等事件,与大恐怖时代如出一辙,它们有着同样的心理根源。

路易十四其实并不是一个暴君,但在自己信仰的蛊惑下,决定驱除法国几十万新教教徒,其中部分被射杀,大批新教徒被送去做苦役。

信徒这么做绝不是因为他们害怕异教徒。路易十四时期的新教徒和冉森教徒并非什么危险分子。不宽容性主要出自于一种精神上的强烈愤慨,即一个掌握不容置疑的真理的人对一个否认该真理的人也即信仰邪恶的人的愤懑。当一个人拥有足够的力量去消除错误时,又怎能容忍错误的存在呢?

各个时代的信徒们都是这样的想法,路易十四和大恐怖时代的人们也是如此,他们坚信自己掌握的真理是确切无疑的真理,并且认为这种真理的普及会让人类得以重生,因此,他们对待对手又怎能比教会及国王对待异教徒更为宽容呢?

需要承认的是,所有的信徒都深信恐怖手段是必须且有效的,宗教法则自有史以来一直都是以恐怖为基础。为了让他人遵守规则,便以布满刑具的永恒的炼狱来恐吓、威胁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