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羞涩与意识,羞涩与个体的价值和非价值、自我形象和他者形象羞涩与自尊心、懊悔、宗教认可
就像植物从光透照不进的大地深处吸收养分,它那赋有吸收功能的根部需要黑暗,一如叶子需要光明;我们灵魂的存在似乎也有只是在黑暗中生长的根底,以及清醒和光亮,在此,一切区别明显,互相映衬。只有光亮或只有黑暗,对灵魂及其成长都是不利的。
羞涩肯定不只是非价值意识的结果。虽然在“为某事感到害羞”时,始终存在着一种非价值态度。只要性羞感是对我们的存在在种属上的动物性的抑制和掩盖,无价值态度就同样存在于性羞感中。羞涩伴随着自我意识、个人意识和个人的价值意识发展起来,它是感知到这些意识与我们的种属存在的关系的结果。在儿童的灵魂生命中,羞感的发展也表明了这一点。儿童因自己的破衣裳,但也因显眼的新礼服和太好的分数而“害羞”。在这里,羞感似乎抵制一切超常而显眼的东西。西美尔好像以此确定羞感的本质。然而,对成为注意对象的恐惧在此并不是本质的东西。这种恐惧是双重的:其一,对对象化的恐惧;其二,对自我形象在他人形象前被压制的恐惧。
如果权衡一下那些权威们的意见,他们赞成肯定的价值意识,反对否定的价值意识,那么,是否羞感并非对可能注意到个体的、但本身较低的价值层次的一种情感反应(至于这种价值层次被规定为肯定的,或否定的,这无关紧要),这个问题还夹杂着人的迫切愿望:根据现在经验在自己较高的价值层次被他人了解。如果层次较低的个体价值被规定为肯定的,羞感就更纯真,因为它在此既没有掺杂给人留下坏印象之恐惧——自尊心,也没有掺杂引人注目之恐惧。“为某事而害羞”始终是这样一种结合体。相反,单纯以某种冲动、某种特性为羞则与上述情况没有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