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卫东译
[1] 选自《舍勒全集》卷六。——编注
知识社会学和认识社会学问题,无论就数量还是分类而言,或是就它们相互之间的内在依附关系而言,迄今为止都还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和正确对待,更不用说解决了。社会学的研究方法早就在诸如系统的艺术学和艺术史[1]等学科中站稳了脚跟;相对而言,宗教的信仰共同体(religi?se Glaubensgemeinschaften)的社会学亦还得到特洛尔奇(E.Troeltsch)、韦伯(M.Weber)、狄尔泰(W.Dilthey)及其他人的充分阐述。可是,德国的饱学之士对社会协作、社会分工、统治集团的精神品质与哲学和科学的结构,它们各自的对象、目的、方法,以及它们的学派组织和知识团体(诸如柏拉图的学园、亚里士多德学派,研究者和学者阶层的现代机构和中世纪机构等)之间的联系,严格说来仅有些零散的意见。诸如西美尔(G.Simmel)、[2]托尼斯(F.T?nnis)、[3]桑巴特(W.Sombart)、[4]狄尔泰、[5]柏格森(H.Bergson)[6]等人对以伤害肉体为代价,有关自然和心灵的定量考察,特别是机械研究的主导地位,同工业和技术的不断增长的宰制之间的联系做了不少有价值的论述;有关自然和心灵的定量考察和机械研究的代表人物一般在社会上身居要位,他们对自然奇迹不愿做反复思考(大体类似于印度社会结构中的第一等级婆罗门教徒),也不带着几分惊奇去凝视自然,并运用理性思维深究自然的本质(像以奴隶经济为社会基础的希腊思想家和自由民那样),而是想出于人的目的去支配和控制自然(如培根所说的,“知识就是权力”)。此外,西美尔等人就这种有关世界的量化考察同使货物沦为“商品”的商业经济和货币经济之间的联系也提出了诸多有识之见。桑巴特非常夸张地写道:“现代自然研究的精神(伽利略、乌巴尔迪斯、胡根斯、牛顿)是从复式簿记和总账结算精神当中产生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