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枫
“哲学人类学”是舍勒在生命的最后阶段提出的哲学构想,通过致力于实现这一构想,舍勒使得“哲学人类学”一度成为20世纪欧陆哲学中的显学。“哲学人类学”这个术语当时在德语学界虽然已流行一百多年,但并未明确成为一种哲学流派的代名词,因此,史称舍勒为哲学人类学的创立者。然而,舍勒在自己的哲学探究的盛年时期为何要从现象学转向“哲学人类学”,其问题意识是什么?
我们知道,康德哲学已经包含哲学人类学意图,这不仅因为康德写过《实用人类学》,更重要的是,康德自己宣称,他的哲学体系最终要回答这样的问题:人是什么?这个设问看起来自然而然,其实不然。一个基督徒或犹太教徒或我们受西方启蒙教化之前的中国人不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因为,无论基督教还是犹太教或儒教的传统教化都已经规定“人是什么”。康德提出“人是什么”的哲学设问,基于启蒙哲学废除了所有习传宗教的教化——反过来说,只有当启蒙哲学废除了习传宗教的教化,才会提出“人是什么”的设问。舍勒把“哲学人类学”作为自己的哲学体系构想的标志性名称,因此意味着,他的整个思想建构的出发点是现代性问题。
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舍勒就已经意识到,必须重审近代以来启蒙哲学式的人的观念。关注人的观念的现代嬗变,是舍勒思想在一开始就有的着眼点——《论人的理念》(1913)、《论悲剧性现象》(1913)、《女性运动的意义》(1913)这三篇论文就是证明。同样初次发表于1913年的《一种生命哲学的尝试》一文表明,舍勒的这一着眼点受到当时有影响力的三位思想家(尼采、狄尔泰和柏格森)的激发,然而,从《论人的理念》一文中可以看到,舍勒的人观明显与这三位思想前辈不同,他把人理解为天生的“宗教人”显然具有传统的基督教色彩。《论悲剧性现象》对所谓人的“悲剧性”的现象学分析,尤其突出了人之在是精神之在的哲学立场。不过,在同年发表的《女性运动的意义》一文中,天生的“宗教人”的传统观念明显遭遇到困难——毕竟,“女性运动”是对人的传统观念的巨大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