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与意识形态:从西周至两汉诗歌功能的演变与中国古代诗学观念的生成

一、重建文化语境——文化诗学之入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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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种言说或者文本的形成都必然是各种关系的产物。言说者、倾听者、传播方式构成这种关系最基本的维度,而言说者面对的种种文化资源、社会需求、通行的价值观念、占主导地位的思维方式等都对其言说产生重要影响。这一切因素共同形成的特定文化氛围、环境是一种话语产生、存在、实现其意义的必要条件。对此我们称之为文化语境或者文化空间。我们从事研究工作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揭示一种文本或话语系统的意义,而任何意义只有在具体的文化语境中才是可以确定的。不顾文化语境的研究可以称为架空立论,只是研究者的臆断,或许会有某种现实的意义,但算不上是严格意义上的学术研究。所以文化诗学的入手处就是重建文化语境。

在《诗经》研究中那种离开文化语境的架空立论曾经是一种普遍现象。清儒皮锡瑞尝言:

后世说经有二弊:一以世俗之见测古圣贤;一以民间之事律古天子诸侯。各经皆有然,而《诗》为尤甚……后儒不知诗人作诗之意、圣人编诗之旨,每以后世委巷之见,推测古事,妄议古人。故于近人情而实非者,误信所不当信;不近人情而实是者,误疑所不当疑。[1]

这是对那种不顾具体文化语境而仅凭自己的判断来言说的情形的有力抨击,而这种情形可以说是历代皆然的。我们不妨对这种“主观化”的说诗情形略做回顾。

先秦儒家对《诗经》作品的理解可以说开了这种“主观化”说诗的先河。孔子、孟子、荀子那种在言谈中的随机性引诗、解诗大都是断章取义式的。他们固然是受了春秋时期“赋诗”风气的影响,但更主要的原因则是建构儒学话语体系的需要。诗歌对他们来说乃是一种带有权威性、神圣性的话语资源,利用它们可以使自己的言说更具有合法性。而对于诗义的把握则完全出于儒家价值观。例如,《小雅·小弁》和《邶风·凯风》这两首诗的内容都涉及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有人对孟子说《小弁》是小人之诗,因为它表达了子女对父母的过失的怨恨;《凯风》就不这样,父母有过失也不怨恨。孟子讲了一番道理,大意是说:《凯风》中言及的父母之过小,《小弁》中言及的父母之过大。对父母的小过不怨恨与对父母的大过怨恨都是“亲亲”的表现,都符合“仁”的标准(《孟子·告子下》)。这种议论就纯粹是为了宣传儒家伦理而对诗义的“主观化”解读。尽管孟子提出了“知人论世”的说诗原则,但他本人说诗时却往往是与之背道而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