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职业责任的内涵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责任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应尽的义务,分内应做的事,如岗位责任、职责等;二是应承担的过失,具体而言是指没有做好分内应当做的事导致其应承担的强制性责任或不利后果,也包含着违背道义应当承担的后果。前者是正面的解释,后者是消极的后果。
法律职业责任依其正反两面的解释则可得出范围不同的两种含义,就广义而言,法律职业责任是指法律职业人员未依有关法律、职业章程、道德规范,违反了对社会和他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所应承担的相应行为后果,包括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其中,道德责任指执业人员违背一般社会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具体要求而受到社会舆论和良心的谴责。而狭义上的法律职业责任则仅限于法律、行业纪律意义上的责任,是指法律职业人员违反法律规定或纪律规范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
其中,民事责任是指从业人员在履行职业职责的过程中,因为故意或过失而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或职业纪律,侵犯了当事人的人身或财产权利,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处罚,主要表现为民事赔偿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因主要有违约行为(行为人直接违反了当事人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和侵权行为(行为人直接违反了法律或行业规定所设定的义务)两种。行政责任是指法律职业人员或法律职业机构进行违法执业行为所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它是一种适用范围广泛、适用对象灵活的法律责任形式。刑事责任是指从业人员在履行职业职责过程中,因其行为给国家、集体或个人造成损失、伤害,并触犯了刑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应该承担的刑事处罚的责任。这是法律职业人员在违反职业义务后所承担的最为严重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