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股东享有权利的不同可以分为
1.普通股票
普通股票是最常见的一种股票,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股票。普通股票具有以下特征:股利完全随公司赢利的高低而变化;普通股股东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当然绝大多数都通过股东大会等途径间接参与管理;普通股股东具有优先认股权;普通股股东在公司赢利和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上列在债权人和优先股票股东之后。
2.优先股票
优先股票是一种特殊股票,优先股票的股息率是固定的;其持有者的股东权利受到一定的限制,基本没有参与公司经营的权利,只有当公司的决策涉及优先股股东的利益时,才有可能发表意见;但在公司赢利和剩余财产的分配上比普通股股东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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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的种类
公司在发行优先股时,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设计出不同的优先股,包括累计优先股与非累积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参加优先股与非参加优先股、可赎回优先股等几种情况。累积优先股是指如果公司在某个时期内所获得赢利不足以支付优先股股息时,则累积于次年或以后某一年有赢利时,在普通股的红利发放之前连同该年优先股的股利一同发放给优先股股东,而非累积优先股则不再补发前些年度的未支付赢利。可转换优先股是指在规定时间内,优先股股东可按一定的转换比率把优先股换成普通股。参与优先股又称参与分红优先股,是指除了可按规定的股息率获得股息外,还可以与普通股分享公司剩余的赢利,而非参与优先股是不能参加公司额外分红的优先股,可以说,大多数公司的优先股属于非参与优先股。可赎回优先股是指允许发行公司按其原来价格加上一定百分比的补偿金予以赎回的优先股。
(二)按是否记载股东姓名可以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