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货核算方法
1.按实际成本法入账的会计核算设计
由于材料采购采购地点和结算方式的不同,材料入库时间和货款支付时间也有所不同,存在以下几种可能:
①结算凭证和发票等单据与材料同时到达
小企业根据结算凭证、发票账单等凭证付款后,借记“在途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若尚未付款或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则贷记“应付账款”;若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则贷记“应付票据”。材料验收入库后,根据收料账单等凭证,借记“原材料”,贷记“在途物资”。
②材料已到,但是结算凭证尚未到达,货款尚未支付
发票账单一般在短时间内就可能到达,为了简化核算手续,在该月份之中发生的,可以暂不进行总分类核算只将收到的材料登入明细分类账,待收到发票账单时,再按实付货款登记总账,进行总分类核算。月末时,对于那些结算凭证和发票账单尚未到达的入库材料,可以按计划成本计价,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贷记“应付账款”。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账凭证,予以冲回,以便下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时,按正常程序进行记录。
按实际成本计价时,所计算的材料成本相对来说较准确,而且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核算工作较为简单。但是在这种计价方式下,难以看出采购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相比的节约或是超支,难以从账簿中反映材料采购业务的经营成果;由于材料价格变动对产品成本产生的影响得不到反映,所以也不利于考核生产车间的经营成果;同时,对于材料收发业务频繁的企业,材料计价的工作量非常大。因此,这种计价方法一般只适用于材料收发业务较少的中小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