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制度与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转换对照表
但是,以下几个会计科目余额的结转应进行特别处理:
(1)考虑到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这三个会计科目的余额应结转至“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小企业执行本准则后不再设置这几个会计科目。
(2)“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这两个会计科目的余额继续保留,按照原先规定的期限分摊或使用完毕后,不应再有发生额。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后,如果小企业认为还需要使用这两个会计科目,也可以使用,但是在编制年度资产负债表时不得有余额,如有余额应结转至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会计科目。
(3)“待转资产价值”会计科目如有余额,应与税务机关进行积极沟通协调,如果应当在当年缴纳企业所得税,则将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其余额结转至“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如果应当在当年及以后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则将其全部余额结转至“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以后年度通过纳税调整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再保留本科目。
(4)考虑到小企业会计准则对相关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作了改变,应将“资本公积”会计科目的明细科目“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和“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的余额结转至“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该明细科目仅在新旧转换时使用,科目余额视同资本溢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