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顾明远文集.第十二卷:译著

第三节 对课外活动和社会活动的卫生要求

字体:16+-

儿童和少年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活动优先在学校进行。

课外活动是非常多种多样的,包括:①所有的群众性体育活动方式、游戏、体育运动、游览性的和了解乡土的游玩等;②各种科学、文学、艺术和技术小组活动;③儿童晨会、高年级学生的文学艺术晚会、课外时间电影、参观博物馆等。儿童和少年的课外活动并不限于这些形式和种类。举行这些形式和种类的课外活动时应当采用多样性原则。不同种类的活动要互相掺杂且都有一定的分量,因为这样才能保持儿童和少年的力量并预防他们疲劳。

小组活动大都需要儿童和少年的某些力量有紧张状态。特别是在室内进行活动的小组,其活动需要儿童和少年一定的紧张程度(模型小组、无线电小组、摄影小组、缝纫小组、戏剧小组等)。小组活动应当主要在高年级组织,并且一般一星期不超过一次,在特殊情况下最多只能两次。同时这种活动的时间不应超过50分钟。按规定一个学生只能参加一个小组,只有在个别的情况下(所有科目的成绩都优良)才能参加两个小组。

必须正确地组织小组活动、艺术工作室和体育小组活动,使少年先锋队队员和学生在这些活动里所花费的时间每星期不超过4小时,否则不能避免儿童和少年因小组活动而负担过重,发生正常生活制度被破坏以及儿童和少年严重疲劳的现象。

低年级儿童只能参加某些小组(例如歌咏小组、戏剧小组、手工小组等)。同时这些小组的活动每两星期不多于两次,而活动的时间不应超过40分钟。低年级儿童只能参加一个小组活动,并且绝对不能有例外。

在卫生方面我们认为,低年级的体育小组和活动性游戏小组以及高年级的体育小组和体育运动小组有最大的优越性。对这些小组的活动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内且采取必要的谨慎态度,是儿童和少年得到休息和增强健康的最有效的一种方法。在某些学校里高年级体育小组根据活动和体育运动的种类分为好几个专门小组(如篮球、排球、滑雪、滑冰等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