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想讨论一下问题意识当中理论和实践的关系问题。我自己是从事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的,这个研究领域在教育科学这个大范畴中,是属于比较宏观的一个问题领域,所以多年来我要打交道的主要是政府部门,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一些项目。最近教育部的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和首都师范大学共同成立了一个教育评估研究中心,这是一个开展教育政策评估合作研究的平台。因此,我从事的研究工作,主要是比较宏观的有关政策和法律问题的研究。多年来我一直很苦恼的一件事就是,我在和基层教育工作者打交道时很难与他们进行更深的交流,我的研究他们并不了解,也没有兴趣。我希望能够找到一个角度和立场使得我可以和学校的校长和老师,和实际工作者进行对话,这是我多年来一直很苦恼的一件事情。所以我同时在做的两件事情其中一件事情就是把我的政策和法律研究的重心下降到学校的层面上,关注学校的校长和老师关注的问题,所以我正在设想的一本书就叫《学校法学》,就是要讨论学校里面的法律问题,比方说体罚、惩戒、学生伤害事故、教师聘任制等,这些问题在学校里都是大家关心的问题。为此我做了很多努力,我的很多研究课题是很受校长、老师们欢迎的,比如有关学生人身伤害问题的研究,至今为止,我做过上百场报告了,都是给学校的老师和校长做的。但是总体来说这并没有能够解决我的苦恼,因为在社会科学产生和发展的100多年时间里,理论与实践的脱节,一直是一个被人们诟病的大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人主张理论研究者要关注实践,有人主张实践工作者要掌握理论,但最终都未能找到一条可以有效地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的路径,这就是社会科学产生100多年来的一个困惑。康德说过一句话:“生命之树常青,而理论是灰色的。”可见这个困惑起码从康德就开始了,他的感叹也是源自理论与实践的脱节,外部世界是这么绿,充满了生命的气息,而自己搞的哲学这么枯燥无味,灰蒙蒙一片,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感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