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的根本大法,是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里程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于1995年3月18日在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通过,并于199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经典例题
单项选择题:教育法律体系的母法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答案】B
【解析】教育法律体系的母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一)《教育法》的性质与地位
1.性质
《教育法》是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的基本法。《教育法》是依据宪法制定的、调整教育内部、外部相关关系的基本法律准则,是教育的“宪法”或教育法规体系中的母法,在教育法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规定了我国教育的基本方针、基本任务、基本制度以及教育活动中各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2.地位
《教育法》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基本法。《教育法》是国家全面调整各类教育关系,规范我国教育工作的基本法律,在我国教育法律体系中处于“母法”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各种单行教育法的制定和实施,都应以《教育法》为依据,而不得与《教育法》确立的原则和规范相抵触。我国教育工作应全面置于《教育法》的规范之中,它所规定的内容是我们全面依法治教的法律依据,是我国依法治教之本。
(二)《教育法》的立法特点★
1.全面性和针对性相结合
《教育法》作为教育的基本法,要为其他法律、法规提供依据,这就要求《教育法》的内容要尽可能全面。《教育法》在全面规范和调整各类教育关系的同时,又抓住了现阶段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做了有针对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