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是中小学的重要岗位,从事班主任工作是中小学教师的重要责任。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重要体现。2009年8月22日,教育部颁布了新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引起广泛关注和热议。
一、《条例》的特点
第一,明确了班主任的工作量,使班主任教师有更多的时间来做班主任工作。
第二,提高了班主任的经济待遇,使班主任有更多的热情来做班主任工作。
第三,保证了班主任教育学生的权利,使班主任有更多的空间来做班主任工作。
第四,强调了班主任在学校中的重要地位,使班主任有更多的信心来做班主任工作。
二、《条例》的意义
1.《条例》的制定、发布和实施,是素质教育的时代呼唤
《条例》的出台,是国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是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需要。
2.《条例》的制定、发布和实施,是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内涵发展的必然选择
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小学生成长的新情况与新特点,对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制定更加有效的政策,以保障和鼓励中小学教师愿意做班主任,努力做好班主任;迫切需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保障和鼓励班主任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了解学生、分析学生学习生活成长情况,以真挚的爱心和科学的方法教育、引导、帮助学生成长进步。《条例》的出台,正是中小学班主任工作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3.《条例》的制定、发布和实施,是学生成长的现实需要
对班主任教师而言,做班主任工作和授课一样,都是主业;对学校而言,班主任队伍建设与任课教师队伍建设一样重要。《条例》的出台,有利于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