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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儿童文学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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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儿童文学的基本理论

(一)儿童文学的概念

儿童文学是专为少年儿童创作的文学作品。从读者对象看,儿童文学是适合儿童阅读并为儿童所喜爱的文学作品;从作品类别看,儿童文学是专为儿童创作的各类文学作品的总和;从审美特点看,儿童文学是具有独特艺术个性和审美价值的语言艺术;从价值取向看,儿童文学不仅给儿童提供审美、认识、娱乐和教育等多种价值,而且给儿童提供积极乐观向上的人生价值的引导。

(二)儿童文学的范围

①经过收集整理的民间文学作品。如《格林童话》等。

②经过改写,为方便儿童阅读的经典性成人文学作品。如《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燃烧的心》等。

③内容新奇、有趣的古典文学作品。如《三国演义》《西游记》等。

④非专为儿童创作,但为全世界所公认的优秀儿童文学读物。如《鹅妈妈的故事》等。

⑤注重故事性、具有一定文学色彩的蒙学读物。如《百家姓》《三字经》《幼学琼林》等。

⑥专为儿童创作的文学作品。如《晴天有时下猪》《水孩子》《小布头奇遇记》等。

(三)儿童文学的层次

现代社会依据儿童年龄阶段的特征,将儿童划分为婴幼儿、儿童、少年几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儿童文学也与儿童年龄特征相对应地分为幼儿文学、童年文学和少年文学。

幼儿文学内容单纯、浅显、娱乐性强,语言浅白、口语化、规范化,多用对比和反复的表现手法,形象有趣、富于动感、大多图文并茂,将初步的知识教育和道德观念教育寓于鲜明的形象之中。

童年文学主题单一、明朗、富有教益;人物性格鲜明;情节曲折生动,富于故事性;结构单纯、紧凑、完整;基调明朗、乐观,多为儿童诗及少儿科学文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