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我开始筹划建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特殊教育研究分会(以下简称特殊教育研究分会),直到2005年它才正式成立[1],比特殊教育的其他学会晚。当时的情况是,义务教育阶段有中国教育学会特殊教育研究分会,职业教育阶段有残联系统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学会,只有高等特殊教育没有相应的学会。在特殊教育发展的早期,高等特殊教育确实比较薄弱,国内也没有几所高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高等特殊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尤其是残疾人高等教育。比如1985年9月,山东滨州医学院医学二系成立,开设了中国第一个专门招收肢体残疾学生的大学本科专业。1987年,长春大学建立了招收盲、聋和肢残三类残疾青年的特殊教育学院。1991年,天津理工大学建立了专门招收聋人的高等工科学院(现名“聋人工学院”)。随后,全国各地陆续建立了多个专门招收残疾青年的特殊教育机构(班)……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就想高等院校的特殊教育应该成立一个群众性的学术研究组织。
出席华东师范大学召开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特殊教育研究会(筹)暨学术研讨会
为了筹备特殊教育研究分会,我和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的曲学利书记召集全国十多个相关高校在北京召开了一次会议,还请了教育部和残联的领导一起研究如何成立这个学会。在商议拟订学会章程的时候,我对高等特殊教育的界定是:既是招收残疾人的高等教育,又是招收为残疾人服务的普通师范生的高等教育。申请报告拟订后,我们和高等教育学会的秘书长谈,他不太同意,说:“特殊教育属于师范类专业,而北师大已经有师范教育学会了,没有必要再成立一个专门的特殊教育学会。”但是高等特殊教育既招收普通师范生,还直接招收残疾人,这就和一般意义上的师范教育不一样了。我们前前后后花了很多精力,反复去解释特殊教育研究分会与其他研究会的区别,最后终于说服了高等教育学会同意我们成立这个学会。但在没有获得民政部的正式批准之前,高等教育学会要求我们组织活动时要加一个“筹”字。这样,特殊教育研究分会第一次会议在华东师范大学召开,当时的会议加了“筹”字。2005年,特殊教育研究分会经民政部批准后才去掉“筹”字正式成立,2005年10月21日,在郑州的中州大学召开了研究会成立大会,并举办了第一次学术年会。特殊教育研究分会的第一届理事长是我,秘书长是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的曲学利。学会的规定是70岁以上人员不能担任学会领导。到第二届理事会改选的时候,我已经超过了规定的年龄,需推选新的理事长。关于理事长的推选,我不会只站在某一个学校的角度考虑问题,而是从能促进整个国家高等特殊教育发展的角度来思考,所以我首先想到的人选就是方俊明教授,他是当时最适合这个位置的人。后来我几次到上海去和他谈,推荐他作为理事长的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