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俊人先生曾在《读书》(2001年第6期)上撰文介绍当代美国著名教育专家威廉·贝内特精心编织的《美德书》,贝内特试图在理性主义现代性道德情结如此深重的道德文化中,“重叙美德的故事”,让孩子们在倾听美德故事的过程中,“逐步成熟起来,帮助他们早日走出摇篮、托儿所、幼儿园和学校,并自律地走向社会,走进公共世界”。讲述美德的故事,真的能有这么重要的意义吗?美德故事何以在孩子们的心中培育美好的道德情感?
确实如此。正如万俊人先生所说,美德故事也许不如道学家的“道德推理”来得严密、系统、深刻,但却能够比“道德推理”来得更加直截了当、更简明易懂、更亲切可心。比之于强理性设计的、以讲道理为主的规范伦理,以讲故事为主的叙事伦理以真实情境和人的或神的以及拟人的真实命运,或带有复杂伦理冲突的伦理境遇来吸引人、打动人、感染人,让我们在一种切身性的真实可感的伦理境遇中去把捉伦理的脉络,体会伦理与生命的深深纠缠,由此而发生与个体当下生命处境的真实关联,德行质素浸染人心,让个体生命自然地切入伦理叙事的纤纤脉络之中。
规范伦理一般具有对于个体的直接规范性和威权性控制,与之相比,叙事伦理对人的规范与控制是无力的,甚至是无意的——它无意于向你作某种神圣的道德宣教,它只是一心一意地叙述它的伦理故事经纬,它在意的乃是故事的完整性和故事深处的细微的生命痕迹,它在意的只是让故事成为故事,成为娓娓动人的叙述——正是因为它的无力和无意,叙事伦理才带着生命伦理的浅浅印痕走进说者与听者的生命空间,去唤起另一个生命世界之中的伦理冲撞,勾起另一个生命与伦理的血肉相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