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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高等教育评估的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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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拒绝管制,强调民主,允许不同身份的个人或团体平等地参与到高等教育评估中来,这对传统公共行政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有学者认为应该重新解释公共行政的概念:“第一,行政管理生长于民众的环境中,尤其是在民主和公民社会的环境中予以推行和实施的;第二,行政管理活动需要在那些受到政策和政府项目影响的各种关系人的参与和互动的过程之中展开,政府管理方案也同样需要在这个过程中选择和确定。”[1]这是对传统公共行政的新发展。可以看出,重新解释的公共行政和治理理念所强调的拒绝管制,强调民主参与是一致的。

民主一直是人类管理生活所追求的目标。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和公民社会的发展,民主既是公民社会的一种终极理想,也是现代社会的一种现实追求。“民主化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政治特征,也是人类社会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民主化的基本意义之一是政治权力日益从政治国家返还公民社会。”[2]这种民主化浪潮自然也会涌入到高等教育评估领域,体现到高等教育评估管理的发展中。高等教育评估不是某类组织、某个利益集团和个人的事情,而是其所涉及的利益相关者的共同责任。正因如此,高等教育评估不应由政府单独把持。这样做不但完成不了社会赋予高等教育评估的多元使命,而且还会加重政府的负担,使其在真正需要发挥作用的事情上又显得精力不足。政府需要下放手中高等教育评估管理的权力,通过民主参与的方式还权于公民社会,使高等教育评估由更多的个人和组织一起参与,让更多的力量发挥作用,一起实现高等教育评估的效用。况且,只有高等教育评估利益相关者得到民主参与的机会,才能真正保障高等教育评估公共利益的实现,而不是使高等教育评估成为某些利益集团和个人寻租的手段。无论是理想的追求,还是现实的需要都要求促进高等教育评估的民主化。只有发扬高等教育评估的民主化,克服传统公共行政的一言堂,才能保障高等教育评估的公共利益。具体而言,促进高等教育评估的民主化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