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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节 中小学信息技术学科教学思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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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要素”教学模式的探索在广州市萝岗区全区范围内开展教学模式改革,针对此次全区范围内的课改,本节对于“六要素”教学模式在中小学信息技术学科范围内展开一些探索,着重阐释“六要素”教学模式在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学思维方式。

图2.18.1

信息技术学科思维方式应包含三个层次: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信息技术学科相关的应用能力和信息技术伦理与道德,也就是“六要素”中提到的知识、能力、情意这三个维度,如图2.18.1。信息技术学科知识是最基本的思维层次,学生通过了解、识记、掌握了信息技术学科的基础知识之后,进一步通过上机操作、应用熟悉信息技术的原理及信息处理相关的技术初步形成对于信息技术获取、加工、评价的能力。在学生具备了信息处理的基本能力之后,对学生进行信息伦理和信息道德的相关教育,更进一步了解信息的作用和信息处理过程中的两面性,趋利避害,使学生初步具备一个较为完善的信息素养。

这三层的思维方式的关系即是一个递进的关系,如上图。学生在掌握了一定的知识内容之后,能力才会在应用的过程中逐渐体现出来,这是一个知识迁移与融合的过程,整个知识的获取和能力的形成促进了情意的发展,开始学会对于知识学习的浓厚兴趣,也可以正确地评价信息技术应用所涉及各种社会道德影响,处理身边的信息内容。也形成了对于学科知识掌握的整体的情感印象。这三个层次的目标即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和发展的。如:学生可能是一开始对计算机产生浓厚的感官兴趣之后开始获取计算机的相关知识,并形成了对于使用计算机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的能力。也可以通过对于计算机知识的了解和掌握之后,形成了熟练操作计算机的能力,进一步促进了该学生学习计算机的学习动力,也就是由外部因素促进学生的学习动机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