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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学语文学科教学行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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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理念要求推进教学行为方式的转变,实现这一转变,必须从教育观念转变入手,教育观念不转变,教学行为方式转变就没有了方向,没有了基础;教学行为方式不转变,教育观念转变就失去了归宿,失去了落脚点。所以,教学改革既要重视观念改革的先导作用,更要重视教学行为方式改革的载体作用。

一、中学语文学科的主动、互动、能动的含义

中学语文学科教学行为方式,主要指在教学过程中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能动”性,让学生和学生、教师和学生实现高质量的“互动”,是教师和学生彼此探索知识、丰富教学内容,求得新的发展的前提,从而达成共识、共享、共进,最终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

(一)中学语文学科主动的含义

1.主动的含义

“主动”是指不靠外力促进而能够自己把握的自动。通俗的解释是与“被动”相对,指能够造成有利局面,使事情按照自己的意图进行。中学语文学科的“主动”,是指在课堂教学中,学生能“主动”学习的一种学习方式。

“主动学习是个体自觉确定学习目标、制订学习计划、选择学习方式、监控学习过程、评价学习结果的过程或能力;它强调个体学习的主动性,与被动学习相对。”(钟启泉等《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导读》,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p124)在主动学习中,学习不是单纯由老师向学生传递知识,而是学生主动地构建自己的知识的过程,学习者不是被动的信息吸收者,而是一个知识的“建构主义者”。这充分体现了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理念,让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得到很好的发挥。

2.中学语文学科主动的含义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语文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鼓励自主阅读、自由表达,充分激发他们的问题意识和进取精神,关注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教学内容的确定,教学方法的选择,评价方式的设计,都应有助于这种学习方式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