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环境、交通与职业等风险是中国在以“生产力”为导向的现代化进程中逐渐产生和累积的,但现代化过程却难以控制它们。中国独特的社会结构与利益关系结构也在现代化过程中被逐渐消解,从“高度统一和集中、社会连带性极强的社会”转变为“更多带有局部性、碎片化特征的社会”,这种转变蕴含的新风险却缺乏相应的新制度来应对,而“现有的制度能力”又不足以解决风险。
正因为制度供给的不确定性与欠充分性,导致“人为的不确定性”,风险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不可避免的一部分。在这样一个高风险社会中,各种明显的或潜在的风险与灾难所造成的伤害令居民觉得生活越来越不安全,这种居民安全感的下降乃至缺失正是社会陷入“有组织的不负责任”安全困境的直接结果,各类安全问题凸显的现实背后是社会对安全需求的快速增长。
感知百姓幸福、反映民众心理诉求的“安全梦”既是现阶段中国尚未将“安全”作为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体系建构基石的表现,也是社会安全需求累积一定阶段的呼声。因此,“安全”具有萨缪尔森所述的公共物品“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两个消费上的本质特征,[29]它可归属于基本公共物品范畴,虽然与主观认知、心理期望存在联系,为社会编织一张安全保障网是政府的天然职责,绝对不可通过降低民众心理期望来实现。在风险社会时代建构一个“安全的社会”需要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参与,合作互补。
8.3.1 政府:民生安全保障网的构建者
政府对社会事务的管理涵盖常态性、非常态、全面性和局部性管理,“民生安全”既属于非常态性管理环节,更是政府常态性管理的重要范畴。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将政府职能首先界定为保护社会及社会中的个人,政府的职能是“为了人民的和平、安全与公众福利”。因此,向社会提供人身财产、社会和生态环境安全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也是政府对民生基本需求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