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如果说本书前十讲主要介绍了几代芭蕾编导(从19世纪30年代开始)如何按照舞剧文学大纲“责令”作曲家写成伴奏音乐,从而创排出数量可观的“戏剧芭蕾”;紧跟着的五讲又介绍了众多富有创新意识的芭蕾编导(从20世纪初开始)如何从聆听闻世多年的“纯音乐”作品中萌发了创作灵感,继而编排出至今仍在世界芭蕾舞台上久演不衰的“音乐芭蕾作品”的话,那么最后这三讲就要介绍几位博学多才的芭蕾编导(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如何对上述两种编导方式取长补短、互相融合从而创作出令人耳目一新的“戏剧音乐芭蕾”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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